关于“幼儿保险”的通知


     

河东一幼在本学年度(2014年9月-2015年8月)协助小朋友上了两份保险,一份是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一份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

通知一:因为每位小朋友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收过60元,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规定2015年长到70元,所以每人要补交10元,收费时间听本班老师通知。如有有关社险方面的问题,请打咨询电话12333,也可上网查询。

社险调整缴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9月1日启动,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的人员可在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70元,成年居民各档分别为每人每年90元、320元和620元,政府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670元。住院、门(急)诊、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其中成年居民按高档缴费在三、二、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中档缴费报销比例为55%、65%、75%,低档缴费报销比例为50%、60%、70%;学生儿童在三、二、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2014年城乡居民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门诊就医范围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并按照一级医院门诊报销标准执行。

通知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从2014年9月1日生效,新生如果住院会有一个月的等待期,就是10月份起住院的就可以理赔。理赔详情请家长参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发放的致家长一封信。

 

 

 

                                                                   河东一幼2014.9.11